一、申请条件:
我校正式教职工、学生均可申请办理读者借书证。
二、办理方法:
1. 新生办理借书证:新生集中办理借书证,每学年另行通知。
2. 日常办理借书证:每周的周一和周四全天登记办理,当时领取借书证。
3. 办理借书证地点:图书馆一楼信息技术部。
三、 借书权限:
1. 学生借书权限为10册,借期30天,可续借1次。
2. 教工借书权限为15册,借期30天,可续借1次。
四、挂失和补办办法:
图书馆借书证如丢失,需及时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挂失及补办新证,原证即作废。若找回原证,可到办证处声明解除挂失。补办新证时,另交办证工本费。
五、注意事项:
1. 每人限办一张借书证。
2.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。
3. 持证者须遵守图书馆章程的有关规定。